政协凤台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增设和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
(2019年4月19日 县政协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)
根据《政协章程》有关规定和《中共凤台县委、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凤发[2019]5号),县政协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决定:
新组建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;将县政协文史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;将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;县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经济委员会。
调整后,十届县政协设置七个专门委员会,分别是:提案委员会、经济委员会、农业和农村委员会、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、教科卫体委员会、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、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。
政协凤台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
2019年4月19日